重慶華發裝修高處作業安全管理
一、高處作業的定義
落差 2m 以上
二、高處作業四級
(1)高度 2~5m 時,一級,墜落半徑為 2m;
(2)高度 5~15m 時,二級,墜落半徑為 3m;
(3)高度 15~30m 時,三級,墜落半徑為 4m;
(4)高度大于 30m 時,四級,墜落半徑為 5m。
三、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
1.人員安全(“三寶”)。
2.高處作業危險部位應懸掛安全警示標牌。夜間施工時,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并在危險部位設紅燈示警。
3.在雨雪天從事高處作業,必須采取防滑措施。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和雷電、暴雨、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,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。
四、攀登與懸空作業安全控制
五、操作平臺作業安全控制要點
1.移動式操作平臺臺面不得超過 10平方米 ,高度不得超過 5m。平臺移動時,不允許帶人移動平臺。
2.懸挑式操作平臺安裝時不能與外圍護腳手架進行拉結,應與建筑結構進行拉結。
3.操作平臺上要嚴格控制荷載,應在平臺上標明操作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,使用過程中不允許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。
六、交叉作業安全控制要點
1.交叉作業人員不允許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,不滿足要求時,設置安全隔離層進行防護。
2.在拆除模板、腳手架等作業時,作業點下方不得有其他作業人員,防止落物傷人。
3.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時,不能過于靠近樓層邊沿,應與樓層邊沿留出不小于 1m 的安全距離,碼放高度也不宜超過 1m。
七、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驗收的主要項目
1.所有臨邊、洞口等各類技術措施的設置情況。
2.技術措施所用的配件、材料和工具的規格和材質。
3.技術措施的節點構造及其與建筑物的固定情況。
4.扣件和連接件的緊固程度。
5.安全防護設施的用品及設備的性能與質量是否合格的驗證。